受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的委托,淮安市药械采购中心就医疗设备通过 竞争性谈判 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 、设备名称: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服务项目(参阅附件)
二、设备软件简要说明:系统功能要求
三、标段划分:
四、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该类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无质量问题记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6、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7、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报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8、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在江苏省范围内设有售后维修站点。
9、投标人应提供淮安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从2013年4月18日 至 2013年4月26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处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7-83638266 84922381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资格以及与经营相关的各种证书;4)淮安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交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6)提供两家以上市一级医院出具的设备使用良好情况证明;(7)提供近三年该医疗设备销售情况;(8)提供该设备的产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9)其他。
说明:1、以上材料为一式二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原件交验审核后退回。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八、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 年4月18 日 至 2013年4 月26日 。
采购人:(盖章) 淮安市药械采购中心:(盖章) 2013 年4月18日 2013 年4月18日
附件: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服务项目
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公安部门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委托具有公安部等保中心授权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我单位现有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在后期根据测评结果出具整改建议,切实提高本单位相关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二、项目内容
等级测评服务
需要测评的信息系统如下:
序号
|
信息系统名称
|
定级情况
|
1
|
医院信息系统(HIS)
|
三级
|
2
|
实验室信息系统(LIS)
|
二级
|
|
|
|
主要内容为:由测评机构对以上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查找与分析现有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与等保国家标准之间的差距,针对各系统出具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配合业主完成各信息系统备案工作。
整改咨询服务
测评工作结束后,测评机构须根据前期等级测评的结果,提供整改建议,并在安全整改过程中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全程协助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安全整改。
整改评估服务
业主整改结束后,由测评机构对以上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查找与分析整改后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与等保国家标准之间的符合情况,针对各系统出具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完成上述信息系统的等级测评工作,现场测评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所有的测评过程文档及最终第三方等级测评报告。
测评工作应按照规范标准的工作流程进行。所使用的工具、方法和过程要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使用。测评工作中,所有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数据都应严格保密(如工作秘密、配置信息、重要文档资料等);工作结束后不驻留任何程序并销毁不需要的文档和资料;公司项目组工作人员进场后,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次测评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等保测评工作,整体提升信息的安全防护能力,中标人必须客观全面的展现测评工作成果,如不符合项、安全漏洞、系统缺陷等。
为保证本次测评项目能够顺利按时完成,投标人必须明确人员配置的合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必须充分保障本项目的人力资源。所有进场实施人员,必须取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实施人员等级测评师证书。
中标人要签定保密协议,方能进场实施。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参加投标的机构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资质。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设备处
2123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