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施甸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对本次设备采购 , 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施甸县人民医院 HIS、LIS信息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二、招标内容: 施甸县人民医院 HIS、LIS信息系统配套设备采购清单中所列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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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范围
本次 HIS、LIS信息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要求投标商整体报价投标
施甸县人民医院 HIS、LIS信息系统配套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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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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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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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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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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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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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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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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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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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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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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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光纤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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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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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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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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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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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热备份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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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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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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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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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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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微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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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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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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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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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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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核心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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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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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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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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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4 、 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的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的设备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指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的部分产品)。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则接受厂家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且同一型号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供应商。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合法企业;
9 、投标时需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注明具体投标产品的型号。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三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 、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三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八、 其它事宜
1、 投标报名时间: 七个工作日(2013 年 7 月 5 日 至2013 年 7 月 15 日 )报名结束时间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 时 30 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收款人:李洪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市城北支行分理处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 678000
E-mail: 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32048
发布日期: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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